最符合現在社會的需求就是汽機車借款原車可用,這是一項現代人最需求的放款項目,也是最方便的融資管道。因為汽機車買來都有用途,不會放著閒置,所以來到當鋪借款,通常都會要求業者須辦理原車可用業務,比較合乎現在生活工作所需。
但原車可用是需要文件的證明、照會、信用評估來決定放款的可能性,這些是原車可用的基本審核,不是每一輛汽機車來到當舖皆可辦理,這常在借款人的思維上造成誤解。原車可用是有條件的,在條件不允許下,業者會與借款人溝通當舖業務的變更,改成留車借款,看借款人的意願如何,這時借款人必須衡量當前汽車的用途大還是金錢的用途大,這必須取捨。
來當舖就是來解決問題,如再把汽機車開走,等於問題依然存在,借款人得考慮清楚,再來就是所帶文件資料是符合業者的要求,照會在工作及家庭上都是正常,且經濟上有償還能力,信用更應該是業者可接受的。
在留車與免留車間是最難判斷的,要給客戶留車有點殘忍,但是要免留車又勉強,加任何資料或再提供擔保品,都不是很有意義。通常業者還是會針對細節不厭其煩的與客戶討論,試圖能談到有交集處,畢竟來者是客。
到最後可能的交集就是,在汽機車免留車的業務上由借款人提供一名連帶保證人,且此人需經過當舖認同,在這樣的情形下,以保證人的信用來補強借款人的信用,達到放款的標準,如此就可順利的在留車與原車之間,得到一個明確的答覆。
因為借款人本身條件稍嫌不足,在當舖的考量下,為了降低業務風險,才會要求借款人需找一名連帶保證人來加強本身的信用,所以為什麼在當舖汽機車借款原車可用需連帶保證人,就是因為借款人有條件不足之處,當舖的評估為降低其風險,需找一名連帶保證人來做再保的動作。
現在我們很明白的知道當舖對借款人的條件不足,就是以連帶保證人來補足,身為借款人要有擔當,一切的資金用途皆為你所用,還款是理所當然,連帶保證人是在你申請不過時來幫你做保,使其能正常放款,不一定要感謝他,但至少不要害他。
連帶保證人也要有自知之明,通常被借款人害到的事件時有所聞,不足為奇,而所謂的連帶保證人,在法律上的解釋就是對借款人這次的債務要負百分之百之責任,這是法律常識,當你要選擇做連帶保證人時,請你三思,當舖也無奈,如借款人選擇留車,這一切跟連帶保證人就沒關係了,當舖也好作業。
所以現在的社會以信用為主,在銀行的一切業務皆與信用有關,支票、信用卡、房貸等等的業務都需信用的考驗,才能完成,當舖也是,還是以信用為基礎,在原車可用的業務上,因為車在借款人那裡使用,誠信就是重點了,常為了可以不可以在掙扎,借款人又希望可以原車使用,當舖有時也兩難,才會要求借款人須提供保證人,這也就是當舖的考量。
以上分析了這麼多,重點就是在借款人身上,因為本身在當舖的評估是條件不足,在業務上又要辦理原車可用,才會因為信用及償還能力加上當舖有所顧慮所以需要連帶保證人來為借款人加分,達到放款的標準,但也不是每個汽機車借款人都需要如此的過程,在條件稍嫌不足的借款人上,連帶保證人才會發揮功能的。
當舖的想法只是要從保證人的信用來補足借款人的信用,來達成這交易,讓借款人有車又有資金可使用,所以藉由保證人的信用來完成原車可用,這就是借款人條件不足下,當舖才會要求須提供連帶保證人。